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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2330900MB0U616360/2022-151504 公開日期 2022-04-20
發(fā)布機構 朱家尖街道 文號 朱街處辦〔2022〕9號
組配分類 應急預案 主題分類 應急管理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有效性
統(tǒng)一編號 ? ?
關于印發(fā)《2022年朱家尖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06-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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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黨政辦(人大辦、財政辦)

機關各科室(部門),村(社區(qū)),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現將《2022朱家尖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應急預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抓好相關工作。

 

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辦事處辦公室

2022420


2022年朱家尖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及時防范和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wěn)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管委會防汛防旱防臺應急預案》等規(guī)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街道范圍內暴雨、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洪澇臺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密切監(jiān)視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臺工作依法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普朱管委會的統(tǒng)一領導和管委會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朱家尖街道辦事處為本轄區(qū)內防汛防臺工作的責任主體。街道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防汛防臺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防御,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guī),堅持依法防汛防臺,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軍民結合的防御體系。防汛防臺工作按照統(tǒng)一部署,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yōu)化配置,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fā)生洪澇臺旱災害,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2 防汛防臺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朱家尖街道防汛防臺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朱家尖街道辦事處為本轄區(qū)內防汛防臺工作的責任主體。朱家尖街道辦事處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臺辦事機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防汛防臺工作。

朱家尖街道設立防汛防臺指揮部(以下簡稱街道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街道防汛防臺工作,并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指辦),負責防指日常工作。

街道防指指揮由街道書記及主任共同擔任,副指揮由分管副主任擔任,防汛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成成員。

街道防指下設監(jiān)測預警組、人員轉移組、搶險搶險救援組、宣傳報道組、后勤服務組5個工作組。

朱家尖街道防汛防臺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責任人、職責詳見附件一。

2.2 辦事機構

街道防指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防臺日常工作,街道防指辦設在街道綜合安全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

1)負責本級防指日常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防汛防臺政策法規(guī)和指令;

2)負責組織起草本級防汛防臺中長期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3)負責組織起草本級防汛防臺總體預案及防御臺風、山洪災害、人員轉移避險、工程搶險與應急救援等專項應急預案;

4)協(xié)調聯絡有關成員單位做好防汛防臺工作,具體組織防汛防臺檢查,督促各行政村有關網格落實防汛防臺安全措施,會同有關單位查處督辦各類威脅防汛防臺安全事件;

5)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防臺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和防汛防臺工作動態(tài),當好本級防指領導參謀;

6)負責本級防汛防臺物資儲備、管理和調度;

7)負責本級洪澇臺災害統(tǒng)計、核查、上報和總結評估;

8)做好本級防指及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2.3 社區(qū)防汛防臺工作組

所轄各村委會社區(qū)設立防汛防臺工作組,在街道防指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xié)調本地區(qū)的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防汛防臺工作組由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2.4 其他防汛防旱機構

企事業(yè)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臺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管委會街道人民政府防汛防旱(臺)指揮部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臺工作。

3 基本概況

3.1 流域概況

朱家尖流域位于浙江省東北部東海海域,舟山群島東南部;北緯

29°50'~29°27',東經 122°19'~122°26'范圍內,南北長約 26km,東西寬約6km~12km。朱家尖街道的陸域面積為74km2(朱家尖本島面積 72 km2),是舟山群島中的第五大島。朱家尖島與外圍島嶼的最遠距離都不超過5km,島東部和東北部隔伊佛蘭水道與洛迦山、柴山、白沙山對峙相望;北面隔蓮花洋與普陀山、拄子山遙遙相對,距普陀山島 2.5km;西北部與城區(qū)沈家門有一水之隔,相望約 2km;西部與福利門水道相隔,與西閃島、東閃島、登步島相望;南面和西南面有美魚洋和烏沙門與西峰島、桃花島、烏拄山相對應。朱家尖與普陀山一起被列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是“普陀旅游金三角”核心區(qū)域的組成部分。

3.2 氣象

朱家尖屬北亞熱帶南緣季風海洋型氣候,常年溫和濕潤,冬暖夏涼,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 16.1℃,最冷為 1 月份,平均溫度 5.5℃,8 月份最熱,月平均氣溫 26.9℃,常年日照時數 2150.7 小時,年太陽輻射總量113.5 千卡/平方厘米,全年≥10℃活動積溫 5009.6℃,無霜期 235 天。年平均降雨量 1200mm。年平均相對濕度 80%,屬濕潤或半濕潤地區(qū)。

影響本區(qū)域災害性天氣主要為臺風(熱帶風暴)、干旱、大風、暴雨和海霧等。大風風速25m/s,每年平均5次;暴雨一般出現在梅雨期和臺風期間,以5月、8月、9月較多,臺風7~9月最多,占78%,平均每年2.7次。49年中對本區(qū)影響最嚴重的臺風,從風力看,1962年7號臺風最大,平均風速達40m/s,陣風47m/s,但雨量只有20mm;從雨量看,1963年12號臺風最大,降雨量達350mm,而最大平均風速只有26m/s;從風、雨二者影響均較嚴重的是 1977年8號臺風,本區(qū)最大平均風速32m/s,陣風達43.9m/s,過程雨量達260mm。遇1997年11號強臺風襲擊,本區(qū)實測最大風速37m/s,降雨量190mm,潮位超歷史記錄。

3.3 社會經濟情況

2021年全街道工業(yè)企業(yè)138家,規(guī)上工業(yè)總產值10.67億元,漁船總數340艘,總功率84143千瓦,總噸位54325噸,小快艇84艘。

全街道轄區(qū)現有一線海塘11條(包括機場1條),總長約16.05公里,保護人口2.66萬人,海矸2236孔,小型水庫9座,山塘24座,總蓄水量約390萬立方米。

3.4 防汛防臺防御重點

1.海塘方面:中盈海塘、連心海塘等一線海塘和一線排澇閘是今年的防臺重點。

2.水庫方面:全街道小型水庫及山塘是今年防臺的重點,應加強觀察與巡邏,控制水位,特別關注翁浦灣水庫及順母紅旗水庫兩座三類壩巡查及水位監(jiān)測

3.山洪災害:認真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和山洪災害引發(fā)的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發(fā)生災害的防御工作,重點是做好廟跟極高風險區(qū)和牛角灣高風險區(qū)安全監(jiān)測工作,并落實順母龍舌、順母龍新、饅頭蛟里岙、廟龍中龍、龍須竹園、東清、梓岙、修竹庵楊家、里漳州等一般風險區(qū)的防范工作。

4.隱患的居民住房:重點做好隱患居民住房居民撤離、安置工作。

5.漁船:漁船安全防臺是我街道抗臺工作的一大重點,因無安全的避臺風錨地,全街道大部分漁船應外出逃洋避風。

6.漁業(yè)基礎設施:筲箕灣海塘、月岙避風塘、樟州冷庫碼頭、大黃巖碼頭、西岙漁用碼頭因朝向不利,防汛能力弱,也應加強防范。

7.汛期排澇:因全街道大部分地塊地勢較低,區(qū)域性調蓄能力差,排水線路長,西南涂圍墾導致四丈河和石牛江河(朝南)入海口受阻,排澇能力下降,加強汛期排澇工作是防臺汛的重點之一。

8.其它方面防臺重點主要有:鹽場、大潤航道等企業(yè);交通道路、通訊、電力、景點設施等公用基礎設施,城區(qū)在建工程和廣告牌等。

 

4 預警及響應體系

街道防指利用并整合防汛(水利)、氣象、國土等部門預警系統(tǒng)資源,建立防汛防臺預警信息發(fā)布共享機制和平臺,進一步規(guī)范預警信息發(fā)布的主體、途徑和對象。接到可能致災的信息,要立即向可能致災的地區(qū)防汛防臺機構發(fā)出預警,并召有關單位進一步會商,研究防御對策,落實措施。在防汛(水利)、氣象、國土等部門在向本部門、本系統(tǒng)和公眾發(fā)布預警信息的同時,街道防指將預警信息傳遞到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及各網絡責任人;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及各網格責任人要將預警信息傳遞到戶到人,不留死角。建立完善防汛防臺應急響應機制,并逐步達到街道自為戰(zhàn)、村自為戰(zhàn)”要求。

1)當預報可能出現災害性天氣時或上級防指及有關部門發(fā)出洪澇、臺風預警時,街道防指按預案及時作出部署,并向可能受影響地區(qū)的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及有關責任人發(fā)出預警;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按預案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應急工作,并通知有關負責人及各網格責任人上崗履行職責。

2)當巡查員、監(jiān)測員、預警員等網格責任人發(fā)現可能出現災害性天氣、致災洪澇、險情等時,應立即向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負責人和街道防指報告;街道防指和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應及時處置,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預案,并向上級防指報告。

3)當出現洪澇臺災害征兆或出現險情、災情時,街道防指和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應按照預案要求,及時處置,并及時向上級防指報告。當山塘水庫、堤防出現險情時,應立即組織當地及臨近搶險力量投入搶險,并向管委會防指及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派出水利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搶險,并按預案做好人員轉移工作。當出現有人被洪水圍困以及被山體滑坡、泥石流、倒塌房屋掩埋等時,應及時組織解救,必要時請求上級防指支援。

5 應急響應行動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啟動相應的I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各類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如下:

事件等級

事件分級

應急處置程序

一般洪澇臺旱災害

級)事件

1)洪水一般(Ⅳ級)事件

①實測有本街道鎮(zhèn)日面雨量達到70毫米以上,并預報未來24小時內仍有大到暴雨。②市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將發(fā)生100毫米以上降雨。

2)臺風一般(Ⅳ級)事件

市氣象臺布臺風消息,預計未來72小時內,臺風7級風圈將影響普朱區(qū)域,或近海熱帶低氣壓將對我管委會造成影響,并可能有8級以上陣風影響。

3)抗旱一般(Ⅳ級)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庫蓄水率≤35%,且>29%

街道防指加強值班,及時掌握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發(fā)展變化,氣象水文部門加強監(jiān)測預報;

通知各村各單位進行防臺檢查,重點是危房、山洪易發(fā)區(qū)、低洼易澇區(qū)、船只避風港等;

檢查防汛會商系統(tǒng)運行情況。

較大洪澇臺旱災害

級)事件

 

1)洪水較大(Ⅲ級)事件

實測有本街道鎮(zhèn)日面雨量達到100毫米以上,并預報未來24小時內仍有大到暴雨。

2)臺風較大(Ⅲ級)事件

市氣象臺布臺風警報,預計未來48小時內,臺風10級風圈影響我管委會;或受臺風影響普朱區(qū)域實況已經出現9級陣風,并預計可能增強到10級以上。

3)抗旱較大(Ⅲ級)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庫蓄水率≤29%,且>24%

 

街道副指揮進崗,部署防汛防旱防臺工作,及時處置本轄區(qū)內洪澇臺旱災情,有關情況及時向管委會防指報告;

駐村干部督促各村開展工作,發(fā)布預警信息,提醒群眾和有關企業(yè)做好防汛防旱防臺準備;

檢查各村防汛防臺責任人、預警監(jiān)測員、應急搶險人員到崗情況和物資落實情況;

對防汛防臺任務重的區(qū)域,駐村干部提前下村,指導、組織村或企業(yè)開展防汛防臺工作;

做好危房、船只避風港、山洪易發(fā)區(qū)等危險區(qū)塊的保安加固措施;

做好各類人員的撤離準備;

及時上報管委會防指防汛物資、人員轉移、搶險隊伍準備落實情況。

重大洪澇臺旱災害

級)事件

1)洪水重大(Ⅱ級)事件

實測有本街道鎮(zhèn)日面雨量達到130毫米以上,并預報未來24小時內仍有暴雨。

2)臺風重大(Ⅱ級)事件

市氣象臺布臺風警報,預計未來24小時內,普朱區(qū)域受到臺風10級風圈影響;或受臺風影響普朱區(qū)域實況已經出現10-11級陣風,并預計增強到12級以上;或市氣象臺布臺風緊急警報。

3)抗旱重大(Ⅱ級)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庫蓄水率≤24%,且>20%

 

街道防指指揮到崗,加強全時監(jiān)測,嚴密掌握汛情、旱情、工情等變化情況,對全街道鎮(zhèn)防汛防旱防臺工作作出部署,發(fā)布預警,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人員撤離和受災救助工作,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管委會防指;

各搶險隊員集結待命,全體防汛人員進崗,下派防汛工作組到各村檢查、督促和指導防汛防臺工作;

按預案要求組織各類人員緊急轉移;

學校停課、企業(yè)停產、漁船進避風港,對重點地段實行交通管制;

定時上報人員轉移、搶險救災、防汛物資及避災場所使用情況。

特別重大洪澇臺旱災害

級)事件

1)洪水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實測有本街道鎮(zhèn)日面雨量達到150毫米以上,并預報未來24小時內仍有暴雨。

2)臺風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市氣象臺布臺風緊急警報,預計未來12小時內臺風將登陸舟山或緊擦普朱,并伴有12級以上大風;或受臺風影響普朱區(qū)域實況已經出現風速45/秒以上大風,并將持續(xù)。

3)抗旱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庫蓄水率≤20%

 

街道領導進入指揮崗位,迅速落實各項防汛防旱防臺措施,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險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各駐村干部到一線,重點落實人員轉移工作和災害預警工作;

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應對各種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快速反應搶險;

對各類危險區(qū)域人員撤離情況進行排查,對重點水利工程段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監(jiān)測;

特別注意和控制誘發(fā)災害,維護治安,防范傳染病,火災、基礎設施失事及其他災害;

3小時匯總上報一次汛情、工情、災情等防汛防臺信息,宣傳報道防汛動態(tài)和先進事跡;

若接到超強臺風緊急警報,則立即組織人員大規(guī)模轉移;做好交通、電力、通訊等全面受損各自為戰(zhàn)的準備,并向上級求助;確保信息公開,嚴厲打擊編造謊言、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把握輿論主動權;

 

6 應對措施

6.1洪水災害

1)按水庫控運計劃調度水利工程。

2)當河道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街道防指及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組織人員巡堤查險,并根據潮位情況,及時開閘排水。

3)當河道水位接近或超過保證水位時,當地應做好搶險準備。

4)當地組織危險區(qū)人員轉移避險。

5)應各村社區(qū)請求,街道防指組織協(xié)調、調動防汛搶險物資和救援力量。

6.2臺風災害

1街道防指應密切監(jiān)視臺風動態(tài),各類防汛防臺責任人按預案進崗到位,有關部門及時發(fā)布預警。

2)組織海上船只回港避風,落實無動力修造船舶安全監(jiān)管措施。

3)關閉海島和沿海旅游項目及景區(qū)。

4)組織各類危險區(qū)域人員梯次轉移。

5)必要時,采取停工、停課、停市、停運和交通管制等措施。

6.3 突發(fā)性強降雨及山洪災害

 

山洪災害由屬地負責處置。當氣象部門發(fā)布突發(fā)性強降雨預報或監(jiān)測到可能致災的降雨,街道防指應:

1)加強巡查監(jiān)測,及時預警。

2)各類防汛責任人進崗到位。

3)組織危險區(qū)域人員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4)災害發(fā)生后,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6.4干旱災害

1)防指協(xié)調有關部門加強抗旱水源調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限水調水、應急送水、島外運水、海水淡化等措施。

3)條件許可時,向上一級防指申請實施人工增雨作業(yè)。

6.5 信息發(fā)布

防汛防臺抗旱的信息發(fā)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防汛防臺抗旱動態(tài)等信息,由街道防指統(tǒng)一審核和發(fā)布。洪澇臺旱災害主要影響地區(qū)防指按照規(guī)定及時發(fā)布信息,在發(fā)布重要災情、險情信息前必須提前報告管委會防指,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提前報告管委會防指。

7應急響應變更和終止

1街道防指根據洪澇臺旱災害的發(fā)展趨勢和對我街道影響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應急響應等級。

2)鑒于臺風往往帶來強風、高潮和暴雨,啟動防臺風應急響應即視為同時啟動防汛應急響應。

3)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街道防指可視具體情況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①全街道范圍內的降水趨停,市氣象臺預報未來沒有大的降雨過程;

氣象臺正式解除臺風預警信號,且預報對我管委會已無明顯影響;

③全街道旱情已得到有效緩解。

4街道辦、防指根據預案和當地的洪澇臺旱和工情情況決定變更或終止應急響應。

8 災后處置

洪澇臺旱災害發(fā)生地政府和防指按照國家、省、市、管委會有關防汛法律法規(guī)及職責分工和有關專項預案,做好災后處置工作。

8.1 善后工作

洪澇臺旱災害發(fā)生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對影響當年防汛防臺安全和城街道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各部門做好生活救濟、衛(wèi)生防疫、恢復生產、生活必需品供給等工作。

8.2 災后重建

洪澇臺旱災害發(fā)生后街道政府組織各村社區(qū)各部門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工作。

8.3 災害評估

街道防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各個方面和環(huán)節(jié)進行定性定量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汛防臺抗旱工程的規(guī)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9 附則

9.1 宣傳教育與演練

1)宣傳教育

每年組織1次以上各種形式的范圍覆蓋所有村社區(qū)的防汛宣傳活動,及時公布人員轉移方案,結合發(fā)放防汛防臺資料、人員轉移明白卡等形式在群眾中廣泛開展避險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2)培訓及演練

對巡查、監(jiān)測、預警、轉移和搶險救災等責任人進行集中培訓,定期舉行防汛防臺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能力。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防臺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防汛防旱防臺工作中玩忽職守、處置不力等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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